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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7 14:36:53
各位供应商:
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拟对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设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1012020000887
2.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设计。
3.采购人: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三、采购项目简介: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设计(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lscdc.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6.2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7.2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 12月14 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购买。
2.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资料扫描后发送至QQ邮箱1308052046@qq.com,原件请在开标时提交至我公司。
注:1、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所有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造成报名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3.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柏杨中路33号银丰商务10楼】;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18日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柏杨中路33号银丰商务10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
邮 编:614000
联 系 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0833-2400315
传 真:/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890670699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5栋603号
邮 编:6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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