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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彝族自治县关于实行全县静态管理的通告

2022/10/12 11:43:54

广大市民朋友:

因疫情防控需要,经马边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实行全县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静态管理时间

自2022年10月12日8时起,暂定实施3天,后续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二、静态管理区域

马边县全域

三、加强区域管理

1.静态管理期间,严禁县外人员入马,严禁县内人员离马。全体居民居家,除到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外,不得外出。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外来人员必须报备。

2.原则上每户居民每两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外出时间控制在1个小时内。有急危重患者、孕产妇、慢性病人等就医需求的,向居住地村(社区)申请,在村(社区)核实同意后方可外出,并严格出入登记。

3.静态管理期间不举办线下会议、培训、演出、展览展销、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红白喜事缓办不办。各类学校、幼儿园暂停上课。各类娱乐场所和公共文体场所暂停开放和营业。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等实施封闭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防疫、应急运输的相关车辆凭通行证通行,其他车辆禁止上路通行。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部进入应急状态,落实好风险人员社区排查包保小区和居民户的任务。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人员,凭通行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居家不脱岗”原则,主动担当作为,时刻保持工作状态,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按照属地调度要求,参与村(社区)防疫工作和服务。

5.管控区域内,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外,其余企业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取消堂食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员工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区疫情指挥部发放的通行证上岗。

6.在静态管理期间有序组织全员核酸筛查。所有人员按照“应检必检”要求,完成3天3轮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群众按所在镇、村(社区)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以家庭为单位,分批次、分时段、分楼栋规范有序参加核酸采样,防止人员扎堆、聚集、交叉感染。

7.商超等保供场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完善疫情防控制度、环境卫生要求、个人卫生防护、限流限距等措施,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查验核酸报告。加强区域内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及重疾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做好就医等服务保障。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及时公布我县疫情动态,希望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盲目抢购物资,积极主动参与全域全员核酸检测,以实际行动支持和配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或借机哄抬物价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马边彝族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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