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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龄儿童应优先保证接种一类疫苗

2009/2/10 9:46:55

“逢苗就打,真的会让宝宝的免疫系统发育不完善吗?”前不久,有媒体关于二类疫苗种多了可能给孩子健康带来危害的报道引起社会关注。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多打疫苗危害孩子健康”的说法没有科学依据,但对低龄儿童而言,应优先保证接种一类疫苗。
    这种说法没有科学依据
  前不久,福建省两家报纸就该不该给孩子打二类疫苗展开争论,其中一家报纸援引儿科临床专家的话说,二类疫苗不宜盲目接种,否则会干扰孩子产生抗体,不利于其免疫系统的发育完善。该报道还称,二类疫苗种类繁多,有滥用之嫌。
  就此,河北省石家庄市疾控中心副主任赵川表示,目前疫苗的种类确实多了,但疫苗种多了会影响孩子健康的观点没有科学依据。他强调,合格的疫苗都是经过国家药监部门严格审批生产的,用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对相应传染病产生免疫力,达到预防传染病发生的目的。“到合格的接种单位,严格按免疫程序接种适合孩子的合格疫苗是安全的。”
  据赵川介绍,疫苗作为一种特殊的药品有其特殊属性。首先,疫苗的成分有特殊性,它是通过将细菌或病毒的某些成分或产物利用科学的方法制备而成,在刺激机体产生有保护作用的抗体的同时也有可能发生不良反应,这是无法避免的,只是不同疫苗发生不良反应的几率不同而已。其次,疫苗的主要用途是用来预防而不是治疗疾病,这个特殊性就决定了大部分疫苗的接种时间有一定的选择范围。特别是二类疫苗,由于是在遵循群众自愿选择、自行付费的原则下进行接种的,这就需要疾控工作者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做好各种解释工作,把疫苗的作用和不良反应全面告知,让群众充分了解所患疾病的风险及接种疫苗的必要性,自己权衡利弊选择接种。
  赵川强调,对专业接种人员来说,严格执行免疫程序和掌握适应症、禁忌症是保证接种安全和接种效果的前提。正因为如此,使用二类疫苗时要特别小心,要根据当地疾病发生情况和老百姓的实际接受能力慎重选择疫苗。另外,接种时要看明白使用说明书上的说明。教科书或论文的介绍都不能取代说明书的作用,因为说明书是按照国家药典规定进行说明的,尤其是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必须要掌握好。以便发生接种反应后能及时准确处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二类疫苗千万不能从非正规渠道购进。
  保证免疫规划疫苗优先接种
  记者采访发现,尽管二类疫苗的安全性不容置疑,但二类疫苗目前在使用、管理上确实存在很多问题。
  在卫生部日前组织的一次内部研讨会上,不少专家对此表示忧虑。例如,非疾控机构等供应渠道的储运条件无法保证,对其冷链系统运转情况缺少日常监督;二类疫苗针对的不少疾病目前尚缺乏系统流行病学数据资料,没有相对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不少二类疫苗如同一般商品,由受接种者自主购买,疫苗生产厂家会采取各种促销手段激励疾控机构,常出现接种对象范围扩大的情况等。
  中国工程院院士赵铠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0~7岁儿童仅接种一类疫苗就要打20多针次,如果中间再穿插接种各种二类疫苗,“左胳膊一针,右胳膊一针,孩子受罪不说,发生异常反应的概率也大大增加”。其中,1岁以下儿童最为明显。这个年龄段的儿童,平均每月至少接种一种疫苗,由于接种疫苗针次增多,其与儿童不明原因死亡在时间上的关联性大大增强,极易发生可能与接种疫苗有关的事件。以某直辖市为例,作为国内较早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省市,去年下半年以来,已经发生了3起可能与接种疫苗有关的事件,其中有2名儿童死亡。虽然最后的调查结果证明与疫苗无关,但频发的死亡事件确实干扰了正常免疫规划的进行,也让群众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产生疑问。
  赵铠认为,无论从人性化还是从安全的角度考虑,研发安全有效的联合疫苗,尽量减少儿童接种针次是必然方向。而当前的策略是,低年龄段儿童应尽量减少接种二类疫苗,优先保证接种一类疫苗。
  海南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孙莲英告诉记者,去年12月,该省免疫规划综合考评发现,绝大部分市县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新增疫苗接种工作进展缓慢,甲肝疫苗、A+C群流脑等新增疫苗接种率很低。一个重要原因是,接种单位热衷于接种能挣钱的二类疫苗,“二类苗干扰了一类苗”。为此,该省卫生厅专门发文,叫停部分地区超前接种二类疫苗的行为,目的并非停止二类疫苗接种,而是为了优先保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得到及时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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