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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出台医保政策 大力推进耐多药结核防治

2018/12/28 10:15:28

自2015年我市实施耐多药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以来,我市发现耐多药结核患者中接受治疗人数仅为18.50%。耐多药结核病作为呼吸道传染病,传染危害大,治疗周期长达两年,治疗费用高,大多数耐多药结核患者无力负担,高额的治疗费用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若没有相关保障性政策支持,患者难以坚持全程规范治疗。《“十三五”乐山市结核病防治规划》也明确提出要将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支付和报销范围。

为了确保《“十三五”乐山市结核病防治规划》顺利实施,解决我市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提高患者接受治疗率,减少传染危险。经过我中心多次向市医保局反映和努力争取,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12月20日出台《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乐人社发[2018]107号),将多重耐药菌肺结核增加为B类特殊疾病门诊病种,门诊治疗结核病药物、几种特定的治疗药物以及治疗期间的相关检查均按照住院方式结算管理,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此政策的正式出台,为我市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全程规范治疗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障,切实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有力地推进了全市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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