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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6/10 16:15:39
项目概况:2026年度实验室用试剂耗材标准品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0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012026000172
项目名称:2026年度实验室用试剂耗材标准品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830000元;最高限价:第一包流感、结核等疾病类试剂耗材,最高限价为677900元;第二包新冠试剂耗材,最高限价697100元;第三包水质、食品理化检测试剂耗材,最高限价455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合同预算金额履行完毕,则合同自动解除,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分批次配送。
采购包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合同预算金额履行完毕,则合同自动解除,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分批次配送。
采购包3:采购包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合同预算金额履行完毕,则合同自动解除,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分批次配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描述: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在非生产地址现货销售医疗器械的,还须提供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含6840(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时:Ⅲ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含6840(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Ⅱ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含6840(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
采购包2:
1、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描述: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在非生产地址现货销售医疗器械的,还须提供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含6840(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时:Ⅲ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含6840(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Ⅱ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含6840(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
采购包3:
1、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描述: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在非生产地址现货销售医疗器械的,还须提供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时:Ⅱ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1日至2026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一体化系统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7月0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需求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224号
联系方式:0833-240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12楼3号
联系方式:0833-2418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老师
电话:0833-241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