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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2025/10/30 14:35:45

中心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中心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内控管理及内部审计、群团等工作;负责中心人才队伍建设、绩效管理、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信访、安全、车辆、后勤及综合协调等日常事务;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财务总务科: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中心各类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收入和支出、药品试剂和仪器设备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三)质控科教科:负责中心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继续医学教育、进修实习等工作。

(四)急性传染病科(应急办):负责全市传染病监测、疫情调查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与处置等工作。

(五)慢性病防治科:负责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辖区全人群死因监测工作,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六)地方病防治科: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规划,按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病、寄生虫病监测工作方案,开展地方病、寄生虫病监测、调查、防制和疫情管理。

(七)结核病防治科:制定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评估实施质量和效果。负责麻风病防治工作。

(八)性病艾滋病防治科:负责全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性病、艾滋病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监测、预测等统计和分析、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活动。

(九)免疫规划科:组织实施全市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疫情处理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指导和参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

(十)公共卫生监测科:根据健康相关因素监测方案,对全市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食品风险安全等开展监测、评价和干预,参与和指导食物中毒、饮用水安全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应急处理。

(十一)病媒生物监测科:制定各类疫源地病媒生物控制的监测方案和技术方案,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分析,拟定控制对策和措施;负责消杀灭相关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为爱国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特殊地区消杀灭措施的实施。

(十二)职业卫生监测科: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风险评价,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健康教育和健康教育促进,承担指令性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测任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十三)检验科:承担卫生检验工作,开展健康影响因素、有毒有害因素及中毒事件毒物的检测。

(十四)卫生监督科:负责市属及明确由市级监管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双随机监督抽查;负责本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市级监督检查;负责第一、二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口消毒产品在华责任单位的市级监督检查;负责对县级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日常业务指导;负责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信息收集、管理和统计上报;开展卫生健康法制宣传。

(十五)稽查科:负责制定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市本级及下级稽查;负责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和四川智慧卫监平台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业务培训、考核;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市级督导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案卷管理,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和案例推优工作。

(十六)基公办:制订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监督指导,组织协调辖区内业务开展及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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